就是愛分享
在網際網路上的主機通常會透過完整格式的網域名稱(Fully Qualified Domain Name,FQDN)來做為辦識主機的所在位置,而一個完整格式的網域名稱包含了兩個部份,分別為主機名稱(host name)與網域名稱(domain name)。為了確保每台主機的完整格式網域名稱不會產生重複的現象,在網域名稱系統的架構中,位於同一層的節點標籤必須是彼此相異,而我們稱這些在同一階層的節點為同輩節點(sibling node)。

在網域名稱系統中,最頂端的root節點是作為整個網域架構頂層管理,而這個樹狀階層架構中為了方便管理不同領域所使用的域名類型,因此在root節點下一層制定一個頂層網域(Top Level Domain,TLD)架構,在最早的時候,頂層網域架構共制定了七個不同的類型:

.com 商業機構或是公司行號
.edu 教育機構或是研究單位使用
.gov 美國政府的機構使用
.int 國際性組織機構使用
.mil 美國的軍事機構使用
.net 最初是給管理網路基礎設施的機構使用,自1996年開始已經開放給其它機構申請
.org 這個類別是給非商業的機構使用,於1996年後就沒有這個限制了

由於早期的發展與制定的規範都是針對美國本土所進行設計的,因此我們會發現在最初規範出來的七個頂層網域並無讓其它國家使用。為了解決這樣的設計謬誤,掌管這些域名架構的網際網路名稱與位址管理機構(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便將原先的七個頂層網域改稱為通用頂層網域(Generic Top Level Domain,gTLDs)。而為了因應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與調解國際網域分配的爭議,除了現存的gTLDs之外,另外也針對不同的國家與地區增加了新的網域命名空間,而這些新定義的網域命名空間以每個國家的國碼來進行定義,因此稱為國碼頂層網域(Country Code Top Level Domain,ccTLDs)。例如:台灣的國碼頂層網域為.tw,日本的國碼頂層網域為.jp等。除了這些定義之外,像近幾年來頗為熱門的.biz與.info這類的網域名稱也於2000年被新增到通用頂層網域中。除了通用頂層網域是由網際網路名稱與位址管理機構來進行管理之外,區域性的國碼頂層網域則是由該國的管理機構來負責,例如:台灣是透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TWNIC)來進行處理.tw國碼頂層網域的管理。
標籤: | edit post
0 Responses